项目概况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污水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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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竞谈采购-2023-5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污水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1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1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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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谈判范围:项目位于龙湖镇镇区,管网改造范围主要为祥云路、经二路区域、双湖大道十七里河处、文昌路(祥安路-双湖大道)、龙湖大道以西区域以及建安路与祥云路路口共计5个区域,管网总长34502.13米,该项目的设计任务及后续服务; 5.2项目地点:新郑市龙湖镇境内; 5.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的规定和要求;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7项目属性:服务 5.8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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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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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及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现场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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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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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132132167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中亨大厦7楼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6131166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61311660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