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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幕墙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幕墙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ZC2023第230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幕墙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4.9938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9938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受托人投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4)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6)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7)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方式:在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报名通过后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报名者,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至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格文件内容: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内容需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承诺书、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材料要求的复印件及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

联系方式:张科长0951-760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联系方式:温娟18295284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娟

电 话:  1829528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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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828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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