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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核磁共振设备所需液氦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医院核磁共振设备所需液氦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JYY-W1003

项目名称:某医院核磁共振设备所需液氦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需液氦应用于医用核磁共振设备,液氦应从目前仪表显示数值 0.00%,加注至仪表显示数值 85.00%;由于该设备目前为退磁状态,加注液氦的目的是为励磁做准备,因此,加注完成后,需要静置 24 小时,而后进行励磁(励磁工作不需要投标供应商完成),在励磁期间如发生液氦泄露的情况,中标供应商要确保液氦运输车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继续补充液氦。

二、有关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经销液氦的相关资质,以及向医用核磁共振设备加注液氦的能力,加注完成后,加注时拆卸的相关部件密封完好。

2.由于该设备目前为退磁状态,为了确保励磁工作顺利完成,中标供应商要保证加注工作完成时起 24 小时至 48 小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继续为该设备加注液氦。同等价格的前提下,响应时间短者优先。

3.中标供应商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 24 小时内,应完成液氦产品订购工作,并尽快完成液氦加注工作。

4.因液氦加注工作所需,投标供应商要对氦气一并进行报价,按照 14L/瓶的规格,以“瓶”为单位进行报价。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涉及到下步励磁工作,因此预计使用量为1700L液氦和2瓶氦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我单位按照中标单价支付80%的1700L液氦款和2瓶氦气款,预留20%货款作为项目保证金,待液氦加注工作完成后,验收合格1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由于上述使用量为预计量,实际需要支付的尾款以最后实际使用量计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概算的总金额,在不高于预算金额的前提下,结合投标时液氦的市场单价和公司运营成本进行投标,所需升数以现场称重数量为准(每公斤=8.006 升)。即货款金额为中标单价乘以现场称重实际消耗量为准。多次加注时,以现场秤重为准。

氦气的金额为中标单价乘以实际使用的瓶数之积。

加注液氦所需的运输费、人工费、技术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多次加注时,以实际消耗量之和为准。

本项目所指的现场称重是液氦运输至填充现场时的重量减去填充完毕后的重量之差,作为消耗量。消耗量转换成体积单位L再乘以中标单价,即为成交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方式: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间:2023年09月12日至09月18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现金,售后不退。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单价报价(①液氦400元/L;②氦气3000.00元/瓶,14L/瓶),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单价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并以供应商的单价报价进行打分。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朱女士、18100442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51-82935559-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451-82935559-817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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