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十堰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理念,全力构建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强化“三个导向”,全面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强化绩效导向。将200万以上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纳入事前绩效评估范围,依据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指标框架,围绕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设立、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的合法合规性及采购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同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政府采购绩效目标随项目预算同步编列,除了常用的共性指标外,整体绩效目标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采购专员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及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则突显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产出和经济效益,涉及从需求管理到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时效、质量6项指标。通过事前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前移,确保财政资金用的对、用得好、用得准。
强化过程导向。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采取采购人日常监控、财政集中监控及线上线下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采购人依据设定的政府采购绩效目标对项目执行流程合规性和目标实现程度做好日常监控,财政部门开展年度运行监控,同时加强常态化网络巡查和对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切实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有效落地。
强化结果导向。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后,组织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自评,并选取部分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建立项目立项、采购预算编制、采购环节及产出效益等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优化政府采购资源配置。注重结果运用,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项目整改、促进完善制度和改进政府采购监督监管等紧密挂钩,形成“绩效+采购”的联动监管新模式,促进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改善政府支出绩效,提升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