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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科学施肥增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科学施肥增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4-12
2、项目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科学施肥增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高限价:7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E4109005080D03469001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科学施肥增项目 750000 750000 7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服务内容:本项目通过农业无人机作业,在3万亩“三新”示范区内,实施两次无人机叶面喷施水溶肥料:次在玉米苗期喷施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次在玉米中后期喷施氨基酸水溶肥料,实现精准高施肥,提高肥料利率率和施肥作业率。(无人机作业及水溶肥料均须在3万亩示范区内完全实施,水溶肥料须取得肥料登记或备案号,亩用量按产品说明书。)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5 日历天内完成;
4.服务地点:清丰县;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和濮财购〔2023〕17号文《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省以上监狱管理局、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工作服务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 22 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和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和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有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有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专用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资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网站、 中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时间以公告开始时间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将网页打印截图附入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竞争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西段
联系人:陈晓燕
联系方式:18939306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徐帅方
联系方式:1863933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帅方

联系方式:18639333777

来源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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