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湖南省财政厅不断完善电子增信的管理办法,允许外省供应商将符合要求的纸质保函转换为电子增信,同时具备采购人、供应商两种身份的事业单位可以凭单位证明免除电子增信、直接授予信用星级,疫情期间采购人还可以提供信用证明来免除供应商电子增信。其次,湖南省财政厅还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在银行保函的基础上引入了担保、保险机构,陆续推出了存款证明、信用担保、保险保证等方式给供应商灵活选择,同时,推动金融机构不断精简材料要求和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受理电子增信的网点范围,推动金融机构加大线上办理力度,不断降低收费标准,明确要求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防止以协助申请或委托办理为名对供应商进行欺诈。再次,湖南省财政厅不断优化升级平台系统功能,将供应商注册流程与办理电子增信分离,要求运营商承诺不与金融机构合作电子增信业务,也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推广、代办电子增信业务。同时,加强运营商的管理,明确运营商职责,确保基础运营免费提供、服务到位,增值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开、可选,充分保障供应商的知情权、选择权。
目前,湖南省财政厅在不断完善电子增信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以信用星级为核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体系,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刚发布的《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鼓励供应商在金融机构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供应商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投标(谈判)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将电子增信从电子卖场推广到了全省所有政府采购活动。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的供应商不仅可以参与电子卖场,还可以参与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再需要按项目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来,财政部门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对信用优良的供应商免除电子增信,直接授予信用星级。同时,湖南省财政厅还在继续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供应商建立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推动金融机构根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降低资产抵押标准或者用授信替代抵押,将企业信用与大数据挂钩,进一步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推动电子增信和信贷产品、保险产品深度融合,将企业信用与金融产品挂钩,让中标供应商随时可以凭合同获得资金支持;推动金融机构继续减审降费,将企业信用与评级挂钩,助力评级市场建设。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