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活市场。以服务市场为核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府采购是财政部门服务市场的一扇窗口,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政府采购政策对于市场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洛阳市财政局始终以服务市场主体为工作核心,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建立信用+承诺管理制度。供应商只需要出具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再提供财务、纳税、社保等证明材料,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免收履约保证金。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根据企业信用情况,签订合同后即可预付不超过50%的预付款。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督促采购人1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2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备案,收到发票15日内支付采购项目资金,切实保障企业款项支付。
二、加强监管。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筑牢采购工作基础。政府采购是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预算执行的重要环节,在财政支出管理中发挥着承上启下重要作用。织密制度网,密集出台多项管理制度,从政府采购正面负面清单、采购人责任清单、采购需求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强化项目履约验收、质疑和投诉操作细则、信用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对政府采购全流程、全方位地规范管理。通过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确保采购结果物有所值,通过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过程规范高效,通过改革先行先试,确保采购环境公平公正。强化采购需求管理。以采购需求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制定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意见书等文书范本,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在开展采购活动前都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督促采购人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机制。
三、服务发展。以服务发展为中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262亿元,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9.8亿元,中小微企业授予合同金额占比高达87.7%。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5.05亿元,为101家企业,发放了133笔优惠贷款,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政府采购支持农副产品消费帮扶,支持乡村振兴。把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求全市有食堂的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不低于年度食堂采购额10%的预留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鼓励各级工会在购买慰问品、发放职工福利时,安排一定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在“832平台”预留采购份额1036万元,实际交易额达1275万元,完成率1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