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21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采购工作,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推进融资平台建设,强化政采制度约束。为推进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实现一体化,该局和相关部门向市政府报批《关于推进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建设的请示》,成功搭建了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同时出台了《黄冈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等10多项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和机制,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实现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实际监管工作有机衔接。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出台并组织实施《黄冈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定的函》,从制度上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具体政府采购工作中。年度内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授予比例达到82.74%,远高于30%的政策要求。实现了“832平台”预留份额和交易金额“双超”前年的工作目标。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全市预算单位拟预留份额4107.39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2431.92万元;交易总额6554.62万元,比前年增加了903.25,在全省排位第三。
落实绿色采购政策,推进政采合同融资。积极宣传、指导和支持绿色采购,强化政府绿色采购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功能,严格执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规定,环保产品采购率稳步提高到99%,远高于省厅92.6%的工作要求。实现了“政采贷”线上、线下齐步并行,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政采贷”融资成交数量107笔,实际贷款金额达到5.2亿元,在全省排位第二名。同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仅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节约政府采购资金5亿元,约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0%。(郝佳琳)
来源:黄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