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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家实验室纱窗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201685(招标文件编号:ZB202201685)

二、项目名称:合肥国家实验室纱窗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蓬莱路2558号恒兴装饰4#综合楼

中标(成交)金额:265.72705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带框片纱金刚网纱门      伟业      2040mm*2411mm      352套      2533.4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晓冬、陈建林、牛桂花、蔡涛、张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2006室,联系电话:13365513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国家实验室

地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

联系方式:张老师;13705511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与芙蓉路交口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汪工;0551-65860109-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  133655133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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