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民生需求,提高政治站位
政府购买服务由“养人”向“办事”理念转变,宁波市把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作为新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重要举措,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聚焦民生需求,创新社会治理,提高政治站位。注重以点带面,在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科技、医疗卫生、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民生服务领域,选择条件成熟、影响范围广、便于探索多元化购买服务方式的项目进行试点,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项目和经验,已经有4个项目被财政部列为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二、聚焦职能转变,加强改革协同
宁波市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共同推进。财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改革落地。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解读和宣传。广泛开展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和对策研究,梳理印发《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成果汇编》,系统性解读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成果,做好充电式辅导。二是借助“智慧财政”,提升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政府购买服务业务流程,推动其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支付、绩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融合运行,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规范管理。三是推动规范化操作,强化采购管理和信息公开。规范了采购管理,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依法依规确定承接主体,并做好信息公示、公开,确保阳光操作。
三、聚焦改革创新,完善配套制度
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宁波市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2020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公布《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增强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2021年针对购买服务改革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职责边界、购买内容、预算编审、履约管理、绩效管理、营商环境”等六个方面,细化了1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宁波市财政局运用市场力量,通过购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服务,在全国创新建立财政支持下运用商业保险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的机制。2021年市财政局作为投保主体出资850万元投保,由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承保,采用触发式“指数+实时”赔付模式,获赔了1.2亿元风险保障资金。
四、聚焦培育发展,打造宁波品牌
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承接主体,针对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规模较小,承接服务和筹集社会资源的能力不强等问题。宁波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培育了运作规范有序、公信力强的社会组织。针对疫情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影响,市财政局及时发布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策措施,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注重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典型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推进各地、各部门、各领域由“盆景”向“全景”发展,打造宁波品牌。如宁波市妇联发挥“规范、发展、引领、凝聚、共益”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培育扶持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促进女性社会组织的持续发展。组织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以来,累计有 1341位社工和10362位志愿者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数235393人次,满足了妇女儿童的多元化需求,其中:市“三江缘”公益红娘联盟,被全国妇联宣传部和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授予“全国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项目”。市信访局通过购买“春风化雨”调解志愿者参与信访调解服务,年均参与现场接访225次,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批次,近10%案件得到现场化解,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和公益创业赛铜奖。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