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江西省石城县财政局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工作举措,简便交易流程,多措并举,努力为各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一、制度优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开展采购程序,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升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预留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管理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并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支出绩效评价范围。采购人做好“832平台”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目前,采购项目87个,采购金额17149.7万元,采购农产品169.75万元。
二、服务优先,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免提交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便捷采购程序。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行自我承诺制,切实解决供应商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多头跑、花费多、耗时间”的问题。推行信用融资贷款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采购合同申请融资贷款,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平等对待潜在供应商,不得区分省内外供应商,也不得区分内外资供应商,保障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截至目前,采购项目电子化率100%,信用承诺制100%,融资贷款项目6个,涉及金额213万元。
三、管理优先,强化代理机构职责。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面清单,出台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引,下发保证金管理等制度,出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操作规程,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组织开展代理机构业务培训,提升代理机构从业水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晰工作职责,强化采购代理机构责任,在受委托范围内履行代理的权利和义务,合理收取代理服务费。协助配合好采购人、监管部门做好质疑、投诉和举报的答复和处理工作。
(作者:石城县财政局 江艳)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