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化市首个集采品目框架协议采购——兴化市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在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框架协议的签订。
为做好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兴化市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及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共同做好项目采购的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做到学以致用,使政府采购政策落地落细,并明确框架协议采购的业务流程和职责分工。
二是学习其他地区框架协议采购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制定采购需求、征集文件和框架协议时充分借鉴。
三是积极开展需求调研,根据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项目采购特点,组织公车主管部门、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进行采购需求调查论证,确保相关条款设置合法合规,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四是及时将采购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批,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是规范操作,开展征集,本次征集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对2个采购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征集文件评审办法和淘汰比例,最终确定入围供应商。用车单位在第二阶段实际用车时,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报价、服务质量及用户评价等因素,在泰州市公务用车管理系统中择优选定服务供应商。
该项目的顺利开展标志着我市为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应用迈出坚实一步,也充分发挥了框架协议采购制度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