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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加强基层财政项目资金监管

财政资金是指国家运用价值形式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形成归国家集中或非集中支配,并用于指定用途的资金。乡镇财政承担着乡镇税收收入征管协调、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惠农补助资金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及村级财务管理等多项职责。每项职能的发挥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近些年,随着民生工程在农村如火如荼地开展,为农村“三资”监管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那么,作为与农村密切相联的基层财政所应如何加强对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全面加强指导建设单位科学制定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留住乡愁,维持原貌,顺应自热规律,注重生态优先,加强绿色发展,建设实用性,耐用性,美观性的项目,科学规范建设方案,让项目建设彰显更多的活力。
二、强化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袋,还干部一个清白。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坚持“四议两公开”,使其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四议两公开”是指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的一套基本工资程序,是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四议两公开”,使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从而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从而达到了群众对财政资金的监督作用。
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更大化。近几年里,中央在农村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从事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建设活动,其目的的改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让农民足不出户能领略都市生活。但在具体建设中,有些施工方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偷工减料,简化工序,导致“豆腐渣”工程大量存在。重复建设,虚报建设也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将此类工程老板纳入黑名单,剥夺他们的“谋生”机会,鉴定科学合法合规的施工合同,使工程老板严格在合同规定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从而达到工程建一处有一处,建一处成一处,并发挥群众满意的效益。不断加强对建成工程日后的管护,准确预算管护资金,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管护单位或个人,并签订好管护合同,使已建成工程长期为群众所享用。

四、加强财政资金抽查巡查评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了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遏制财政资金使用领域的腐败现象发生,我们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的抽查巡查工作,杜绝抽查巡查走过场,真抓实抓,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痕迹化管理工作,把腐败治理在源头,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王伟、向自兵、余光忠)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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