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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起源

■ 刘小川 唐东会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起源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各国在自然资源、历史传统、政策法律、经济制度、社会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府采购政策模式。
1782年,英国政府设立了文具公用局,专门负责采购政府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投资建设项目。同时,英国开始对政府采购立法,规定了一套政府特有的采购程序及规章制度。例如,对超过一定金额的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必须使用公开的、竞争的程序进行,即实行公开招标制度。1861年,美国通过了一项联邦政府采购法,规定了采购机构、采购官员所应遵循的程序和方法,其政府部门也对采购行为建立了专门机构和制度,实行立法管理。这些政府采购的立法以及政府采购机构的确立与规范,标志着现代政府采购政策的初步形成。因此说,现代政府采购政策的形成是政府加强市场干预与国家走向法制管理的产物。
一战后,政府采购的主体逐步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向其他公共组织扩展,政府采购的范围也相应得以扩大。20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广泛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干预经济活动,政府采购制度在西方国家大范围地发展并日趋完善起来。在美国,政府开始广泛运用政府采购手段开展公共事业,刺激需求。二战后,西方政府采购的政策作用逐步向海外发展,各国主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干预经济。特别是在60年代到70年代之间,一些发展中国家大规模兴建基础设施和发展重点工业,国际招标开始得到应用;同时,政府采购还被用作保护本国产业发展的手段,使本来作为财政政策的政府采购具有了外贸政策的功能。但总的说来,这一时期的政府采购仍是封闭的,采购的主要是国内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还未能走向国际化。
随着世界贸易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国相继构筑更多的贸易壁垒,为限制对外国产品的采购,政府采购被揉进政府的外贸政策之中,致使贸易壁垒不断增加。显而易见的结果,不仅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更损害了发达国家的利益。一些工业化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需要更广泛地开拓海外市场,因此其贸易自由化的呼声日趋强烈,日益重视政府采购这个潜在的巨大市场,纷纷要求将政府采购纳入国际协议,并利用关贸协定乌拉圭回合的机会,在1980年制定了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即《政府采购协定》(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以下简称GPA)。GPA的出台,标志着各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政府采购政策最终走向了国际化。当然,政府采购政策走向国际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就是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巨大,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中的最大黑洞。如果不实行严格的采购制度,腐败就会层出不穷,严重干扰国内、国际经济秩序,妨碍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损害发达国家的利益,也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GPA由各缔约国自愿签署,通过谈判确定政府采购开放的程度,其性质是非强制性的。在关贸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对GPA又进行了大幅度修改。修改后的GPA规定,采购单位不仅包括中央政府,而且也包括地方政府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并相应规定了各政府组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的门槛价。GPA于19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在关贸组织就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问题进行多边谈判的同时,一些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也将政府采购纳入地区贸易自由化之中。例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于1995年12月通过的《大阪行动议程》,将政府采购列为其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的15个具体领域之一。

(本文节选自《中国政府采购政策的思路与框架》一书,本报获原作者授权发表)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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