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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只要是中小企业就可以参加吗?

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只要是中小企业就可以参加吗?

答:是否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是根据供应商本身认定的,如果是货物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是工程或服务项目,工程或服务由中小企业承建或承接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问:采购文件可以明确只采购进口产品吗?

答:不可以,属于对国产货物的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是违规的。当采购人在法定情形下采购进口产品时,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法律依据: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问: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可以在开标现场递交吗?

答:不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收。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问:获取招标文件后未进行投标的供应商,可以质疑中标结果吗?

答: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但因未参与投标,不能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如果认为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财政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问:采购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指的是哪些要求?

答: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来源:友谊政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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