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向纵深推进
近年来,广西坚持稳妥改革、有序推进的总基调,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方法路径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创新了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2016—2019年,广西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46万个,年均增长19%;实际执行金额191.26亿元,年均增长38.5%。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政策制度框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以来,广西深入贯彻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及时出台配套贯彻意见,不断健全政策制度框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管部门保障”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25项制度,围绕目录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五个方面构建制度框架。财政部102号令出台以后,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出台广西贯彻意见,明确下一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重点。三是突出目录管理。通过细分指导目录、框定服务范围、厘清管理边界,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制度,为全区各级各部门选取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依据。目前,广西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共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等6大类69款707项购买内容,购买范围显著扩大。四是规范合同管理。通过明确合同内容和年限,规范供给主体履约责任、合同分包转包行为、供给主体变更程序等,引导履约双方通过合同正确表达意愿、妥善履行义务、有效主张权利。
二、注重政策引导,持续激发改革动力。近年来,广西坚持强化政策引导,着力营造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一是注重改革试点先行。按照试点探索、扩面提升、全面推广的方式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通过自治区本级部门试点先行、选择部分领域和市县重点推进等,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2018年,财政部将广西北海市本级、梧州市藤县列入全国改革工作联系点范围。作为联系点以来,两地持续发力,改革工作实现多点突破。二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自脱钩之年起三年内给予免征。同时会同自治区民政厅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对入驻的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咨询辅导、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强化改革宣传引导。通过编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手册》,召开座谈会、试点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开展调研等方式,指导督促市县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搭建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政策法规信息、指导目录、典型案例等,规范购买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通过在主流媒体开展专题报道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政策知晓率,提高改革普及面,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狠抓预算管理,严格项目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是实施购买服务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广西着力在编好编实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上下功夫。一是优化预算管理方式。实行“项目申报、预算统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预算管理方式,实行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近年来,自治区财政针对一些部门在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针对性把控,有力地规范了购买服务项目管理。二是改变预算编列方式。在推进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改革过程中,要求主管部门将试点项目预算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调整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编制购买服务预算;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支出预算建议,预算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原财政拨款金额;对于新增项目,综合考虑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参照市场价格来测算项目所需支出。
四、发力事业单位,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参与购买服务改革是事业单位推动其自身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近年来广西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出台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合理定位了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在购买服务改革中的角色,特别是明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获得的购买服务收入可用于发放绩效工资,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激励其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印发事业单位改革财政政策实施意见,明确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支持以购买服务方式为主。对于纳入购买目录的事项,以及具备条件服务项目,原则上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安排。新增用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支出,优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三是有序推进改革试点。自治区本级积极推进事业单位购买服务试点,纳入试点范围的事业单位已扩大到23家,项目范围涵盖人才培训、中介服务、招聘展会等兼具普遍性、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意义的项目。
五、探索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购买服务领域存在的绩效理念不强、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广西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选择3个管理基础较好、预算金额较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管理试点。一是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纳入试点的项目在部门预算编制时,同步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目标要求能够客观评价服务提供状况,以及服务对象、相关群体以及购买主体等方面满意情况。二是规范开展评价工作。项目执行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再评价。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向购买主体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改进预算和项目管理方式的参考。
六、注重行业管理,紧盯重点民生领域。各部门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关键。近年来,广西积极推进行业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一是制定行业管理规定。先后制定了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司法行政服务、助残服务等一系列具体领域的管理规定。二是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立足公共服务需求,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服务事项入手。在近年来购买的六大类服务项目中,基本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占据主导地位,两项支出占购买服务支出总额的74.4%,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达到47.4%,成为政府购买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宗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