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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财政:“四个抓实”助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红河州从“四个抓实”入手,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20年,红河州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698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34029.3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执行资金30527.0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的执行率为89.71%。

    一、抓实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管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坚持先有预算、后有购买服务的原则,未编制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年度预算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一律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事项预算编制严格采取部门编制——业务主管科室审核——预算科、综合与研究科联合会审——分管领导审批的方式,结合部门行业职能特点,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效率。

    二、抓实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编制管理。为细化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通过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及时编制《2020年红河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约束力。该指导性目录将红河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照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和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等分为6类一级目录, 68项二级目录,360项三级目录。

    三、抓实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红河州出台了《红河州财政局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细化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分类标准,坚持分类施策,支持事业单位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加大绩效评价管理。

    四、抓实政府购买服务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以会代训、财政信息、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的目的、意义、任务和政策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培养政府购买服务意识,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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