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提升服务效能——山丹县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纪实
近年来,山丹县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脱贫攻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方面持续发力,始终把“公开信息、公平竞标、公正办事和效益优先”的原则作为政府采购的生命线,严格办事规程、服务监督双措并举,采管分离阳光交易,谱写着政府阳光采购的和谐篇章。
建章立制勇当“排头兵”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政府采购事关公款去向,更关涉公共财政的品质,绝不容许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山丹县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行为零容忍,坚决予以处罚。
山丹县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通过发布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图、下发《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通知》《全面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产品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让办事人员少跑路,多办事。通过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建立QQ群、钉钉群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政府采购业务人员水平,累计开展各类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五场次,发放学习材料300余册,累计培训700余人。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2017-2020年,累计处理政府采购投诉7起,处理的投诉均没有行政复议。
助力脱贫打出“组合拳”
山丹县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级预算单位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扶贫832平台”)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倾心尽力帮扶贫困地区农民群众持续增收,为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护航。
山丹县坚持政府采购促脱贫攻坚,发挥政府采购作用。通过下发通知,宣传相关政策等途径深入宣传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指导和服务预算单位开展消费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预算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通过“扶贫832采购人管理系统”,持续跟踪山丹县消费扶贫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消费扶贫工作过程中问题,对各预算单位消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提醒,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更好的做好政策宣传,除了下发文件,还通过钉钉群、QQ群、电话解答等方式在线指导各预算单位导入管理账号。积极联系交易平台客服指导预算单位开展相关问题解答工作,确保尽早开展交易,完成预留采购份额。截止目前,全县共123个预算单位填报了预留份额情况表,95个单位激活了预算单位管理账号,72个单位激活了交易账号,15个单位完成了线上交易,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为13.85万元。
保障民生驶入“快车道”
近年来,山丹县秉承“以民为本”的宗旨,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忧的事情作为县委、县政府推进民生工程的立足点,通过政府采购顺利实施山丹县推进农村炕烟炉烟污染治理项目、山丹县困难群众冬春救助采购项目、山丹县2020年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项目等一批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山丹县政府采购的触角已经从通用类设备、工程、服务采购,逐渐延伸到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伴随着采购范围的拓展和规模的扩大,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凸显,这些项目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借助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既能节约财政资金,又能有效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同时,山丹县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规定和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措施,不断优化采购流程管理,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合同公开率。2020年山丹县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开率达90%以上。
以人为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梧桐花开、凤凰自来”,山丹县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来丹投资的供应商创造一个满意的投资环境,让政府采购充满“阳光的味道”。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