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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扩大科研自主权改进科研仪器等采购方式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日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建立体现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和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增加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供给,支撑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分别对建立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科技项目管理、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工资绩效分配方式、改革相关人事管理方式、确保政策落实见效这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科研仪器设备耗材采购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改进采购方式,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对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更灵活便利的采购方式。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再走招投标程序。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建立完善的科研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对确需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方式的采购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要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优化省级科研项目形成机制,探索“定向委托”“揭榜制”等科研组织模式,建立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等非常规评审机制。简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逐步改革间接经费预算编制和支付方式,不再由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由项目管理部门直接核定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资金直接支付给承担单位。

为确保政策落实见效,《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控管理和实施有效监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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